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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爱尔兰威尔士苏格兰

2024-09-03 15:03    英国史    来源:365文库

中古时的不列颠各岛

中古后期的英吉利为欧洲较大诸国中的最有组织者,然邻接的爱尔兰及威尔士则为杂七八糟的塞尔特种族所居;苏格兰虽已为采用盎格鲁·诺曼语言制度的王国,然地贫民稀,而人民又分裂为塞尔特及萨克森两大族。在此种情形之下,由英吉利去征服邻岛,以树立海岛帝国的基础,自然是应有的变化。[1]

罗马人在不列颠亦尝遇着过同样的地理上的困难。他们的聪明教他们不去干涉爱尔兰;他们几次去攻侵苏格兰,但次次无功;他们赖了军用道路及堡垒把威尔士很快的征服了,但山地人民仍拒绝采纳平原人民的拉丁文化。中古英吉利的成功和罗马不列颠的成功相仿佛。英吉利封建军的进展虽无罗马师团的敏捷,但封建武士因能随处设置堡寨之故终亦把威尔士征服。威尔须人的采用萨克森文化则须到了推铎尔及汉诺威时始克完成。征服苏格兰的雄心始终没有成功。在圣乔治海峡(St. George’s Channel)之东,英国并没有把中古爱尔兰征服,它只能在爱尔兰据垒卫戍,好比一个猎犬张牙舞爪的把畜生监视着。

中古英吉利不能征服苏格兰及爱尔兰,且不能严格的统治威尔士的主要原因为大陆关系之未能断绝。当诺曼底没有失了以前,诺曼及安吉芬诸王的精力恒耗费于法兰西各省的保护或争回。只有诺曼底失了以后,百年之战开始以前的百余年内,不兰他基奈诸王得聚精会神从事于纯粹的英吉利问题的解决。可惜在那个时期中只有爱德华一世是雄主,所以中古英吉利在威尔士,苏格兰,及爱尔兰的威力亦推他当朝时为最盛。他死后,英吉利的威力又大衰。爱德华二世为庸主,后继各君则欲力征法兰西,因之内部亦发生许多困难;不特在苏格兰的势力完全消灭,在爱尔兰者亦几尽丧;即在威尔士的势力亦衰退不少。

中古初叶的爱尔兰

我们上次谈到爱尔兰时,世界正际黑暗时期的昏夜,只有远处边陲的海岛尚有些学问的曙光,这曙光更由那海岛远射到昏暗无知的苏格兰,英吉利,德意志,及法兰西诸国。[2]爱尔兰寺院主义所产生的圣僧,艺术家及学者皆藉个人的造诣而闻名;他们并没有组织的拘束。早期的爱尔兰教社不喜有组织的生活,教社的精神盖与旧日的部落主义相契合。因此之故,爱尔兰的僧侣始终不像萨克森僧侣,始终没有能把他们的种族联合起来,而纳之于统一的教社或统一的国家。早期圣僧所能鼓动的热诚及感化力消散以后,他们所留下的只有空洞的遗爱,而没有具体的功绩,爱尔兰的黑暗及纷乱亦无减于昔日。

旧时都于他拉(Tara)的所谓“大王”本对于各酋长有宗主权,但在11世纪时即此亦仅存空名。有波罗(Brian Boru)者,都于蒙斯忒之卡瑟尔(Cushel,Munster),曾以力拒外琴人得名;然他也不能把“大王”的地位永久增高,或把塞尔特人联合起来。他临死那日的克伦塔夫(Clontarf)一战虽把外琴人打败了,救了爱尔兰,并把诺威人及丹麦人的势力范围限于他们旧有的都柏林,窝忒福德,及里摩黎克,但也没有什么永久不灭的影响。爱尔兰土民对于市镇生活及贸易无兴趣;他们仍以饲畜,族斗,歌诗,及少量的农耕为业,如同前此数千年中世上其他部族所过的生活一样。固然,他们简单的生活是否不及欧洲人的新生活诚一问题;固然,十字军,喜尔得布蓝德的运动,堡寨,大教堂,封建主义,特许状,贸易路线,以及其他种种的新现象也不见得一定可以增进生活的愉快;但原始种族不求长进而仍可存在于欧洲的时期则早已过去,我们亦不能再问孰为优劣。在强弓(Strongbow)的时代,蔑视护身甲胄,堡寨及封建主义的危险正不亚于今时摈弃机关枪及工业革命之危险。

当时的爱尔兰人几被看做未开化的野人,几不算在耶教世界之内。12世纪的上半叶圣马拉启(St. Malachy)及其他爱尔兰人始开始为改良教社的运动。爱尔兰的主教本极众多,今则其数大削,藉以提高主教的威权。他们复努力恢复宗教的热诚,强制什一税的缴纳,并使教社的组织趋近于罗马的典型。然爱尔兰教社之终得合并于罗马教社仍非爱尔兰人之功,而为日后英吉利武装侵略者的功业。爱尔兰人是时尚无民族思想可言,故强弓及英吉利人来到后,爱尔兰的改良教社派倒也表示欢迎且愿于妥协。教皇亚得里安四世(Adrian Ⅳ,惟一的英吉利教皇)且曾委托亨利二世以征服爱尔兰的重任,如果后者以为这是强制爱尔兰加入罗马教社的惟一办法。

强弓的功业

亨利二世正有事于大陆,故无暇亲自过问爱尔兰问题。爱尔兰的征服虽在他那代中开始,但参加者为威尔士的冒险之士,而领导者为得·克雷耳·理查(Richard de Clare),即盆布洛克(Pembroke)之伯,而雅号叫做强弓者。此役可视为诺曼人最后的出征,然同征者既非纯种的诺曼人,又非纯种的盎格鲁·诺曼人。他们的大多数,如有名的菲次泽剌德(Fitzgeralds)一家等的母族为威尔须。他们盖即所谓“边疆贵族”(“Marcher Lords”)者,实出一种特殊的世系。他们的士兵则甚多为威尔须人或佛来铭人。首批征服爱尔兰的“英”人中搀了如许的塞尔特血统在内也许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的子孙易于和爱尔兰的土人混合,也易于使他们的封建制度和都柏林以外的土人的部落生活调和起来。也许这不是一件好事;如果首批征服者为纯种的诺曼人或盎格鲁·诺曼人,则爱尔兰的文物制度可得进一步的萨克森化,而以后的种种麻烦或许可免了不少。

单就作战的效率而论,任何侵入英吉利,西西利或苏格兰的诺曼人都不能强于强弓的徒众。他的擐甲武士已是不弱,而又有素以技巧著名于英吉利及威尔士的弓箭手相助为理。以爱尔兰各部落中不穿甲的,以丹麦斧,手溜石,及标枪为武器的步兵,当欧洲最锐利的弓箭手及最精的骑兵之一部,胜负自不难立决。土人的惟一逃难方法只有遁迹于水草地,林地,未开垦的地及无辙可寻的山地。幸而他们素习混战的战术,故尚能利用砍倒的树木及土层的工程以阻塞森林间及水草间的小径。但对于入侵者的反抗并不是全民族的行动。入侵者常能于各部落中及教士中觅得附和之人。后世固把私召强弓入寇的得摩(Dermot)痛诋为奸贼,然在当时则他并不受举世的诅骂。

盎格鲁·诺曼的统治,无论在爱尔兰或在英吉利,皆藉建造堡寨以维系起来。塞尔特人于此亦深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他们没有法子可以和堡寨中人抗衡,勉强可以阻入侵者的前进者只有丹麦人所建的港市。但自克伦塔夫之战而后,爱尔兰的丹麦人早已变成笃好和平的商人,而失了外琴战士的余风,且他们为数亦不甚多。所以他们的市镇不难袭取,更不难一变而为英吉利市镇。英人尝给布里斯托尔的市民以移住于都柏林的权利,外琴人所始建的都柏林堡寨遂自12世纪以迄于20世纪成为萨克森人统治爱尔兰的中心。

丹麦人或则被屠,或则回到斯干条那维亚;故此后征服者得以永占着这些港埠,且用为进入岛内的孔道。塞尔特人本尚无所谓市镇生活,即极西的市镇如加尔威(Galway)等亦属于盎格鲁·诺曼的起源。一直到了中古的末年住居都柏林界外的英人始渐渐采用相与贸易的四邻人的言语,更进而发生通婚的关系。到了此时英人始半成为爱尔兰人。

灭裂的爱尔兰

在强弓的征服时及好久以后,民族观念是不存在的,外人的统治可以按其优劣而为接受或拒绝的标准。那时只消有强有力的且公正的政府便可得被统治者的好感。但终中古之世政府既缺乏力量,也不能公正。亨利二世号为雄主之一,然儿子都桀骜不驯之徒,而所领地又几及西欧耶教世界之半,他绝没有多余的财力,人力,及时间以建立直接的政府于爱尔兰。然他虽不能树立有力的王家政府,他也不敢让强弓或任何别的封建领袖取得副王[3]的权力。征服者于是不得不直接侵掠土人,自行分割征服地为若干的男士,并自负作战御侮的重任,国王既不帮助他们,也不阻止他们。这样的征服在一世纪余中继续进行不已,逐渐西向发展,也不遭遇多少的抵抗;但分割之局不取消,则公正的设施自不可能,连强有力的专制政治亦不可能。

在这种情形之下全岛成为三分的局面;境域虽时有变动,大体则历中古而不改。接近都柏林有所谓“界内”(“Pale”)者,在此中英吉利法律得如在各邑一样通行。在极西则有塞尔特各族,有被侵的危险,但无接触的事实。介乎两者之间,且时和两者相混合,则为男土的区城;征服者的子孙在此据堡寨以统治土人。他们的诺曼·威尔须封建主义,渐渐的变成塞尔特部落主义,虽前者本为代替后者而来。我们知道,在好久以后,克伦威尔士兵的子孙之留居于爱尔兰者,虽与土人宗教各异,而仍和土人同化;以此类推,则盎格鲁·爱尔兰诸男之有类似的演进亦不足为奇。在岛中的大部分英人统治的基础都像建筑于一片爱尔兰的泥炭地上,故极浮而不实。

爱德华一世时的爱尔兰

爱德华一世当朝时,政府对于岛事较为注意,故爱尔兰得有短时期的昌隆,尤其在英人利益最浓厚的林斯忒(Leinster)及弥斯(Meath)—带。赖了堡寨的保护,村落亦渐有兴起,而农业亦年有推广。贸易之市如都柏林;窝忒福德及科尔克等亦力向海外通商。

苏格兰人之据厄耳斯忒

爱尔兰历史中常起不幸的骤然变化,布鲁司(Bruce)弟兄之入据厄耳斯忒即为这种变化之一。爱德华一世尝作征服苏格兰的企图,他死后他的儿子昏庸无能,苏格兰人于班诺克本之战后遂大施其报复政策。他们在布鲁司弟兄领导之下突由厄耳斯忒入爱尔兰;厄耳斯忒和他们本代有密切的关系故突入极易。新爱尔兰的昌隆一一被毁于兵火,而英吉利的势力亦历二世纪不能复振。然布鲁司的入侵只是衰败的起点,而不是真正的因由。归到总根,则盎格鲁·爱尔兰男族实为英吉利势力衰退的祸阶,因为这种半封建式的男族在性质上和塞尔特土酋无可分别,然而他们的领土则日有扩张;反之真正英吉利殖民地的版图则日蹙。

爱德华一世像

爱德华一世(Ed-wardⅠ,1239—1307),英格兰国王(1272—1307),绰号“长腿爱德华”,还被称为“苏格兰人的铁锤”。爱德华一世在他统治时,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司法和行政改革上。强硬的他很快扑灭了威尔士的叛乱,并把这个国家置于英格兰直接管辖之下,册封他的儿子为威尔士亲王,这个封号也一直保留至今。他还利用苏格兰人邀请他介入他们王位争夺的时机,乘机夺取了苏格兰的统治权。

英政的废弛

英吉利界内不特版图日蹙,即精神亦日狭。英吉利居民及官吏常以远戍异国的孤民自视;内部的团结愈坚,则和外界的接触亦愈少。他们视界濠以外之人悉为爱尔兰而非英吉利,且悉以外人视之。界内之人自立法律,自成习惯,自创言语自生自灭;他们的生活益和界以外的人民隔膜无关切。这种推铎尔以前的闭关自守政策于爱尔兰的历史上影响至为不良。

英人应不鹜外事而致全力于不列颠诸岛的繁荣,然和法兰西有百年之战时英人更无暇过问爱尔兰。固然理查二世曾乘在那长期战争中休止的时候率兵亲临爱尔兰,但不幸又全军覆没;经此而后,要到奥伦治的威廉时,英王始重履爱尔兰之地。玫瑰之战时郎卡斯忒及约克两家皆完全把爱尔兰忘了,因此界以外的区域更完全同化于塞尔特部落主义。一部分的侨民虽努力防止爱尔兰土风的膨胀,然爱尔兰的语言风俗竟不胫而入于界内。土人虽把征服者吸收,然他们自己的文化也得到征服者不少的助力。市镇生活渐得繁盛;丹麦人及英吉利人所建立的市镇大多数皆操用爱尔兰语——至少一部分人是如此;而土人在盎格鲁·爱尔兰贵族的领导之下于15世纪亦有渐臻一种粗劣的繁盛的模样。

爱尔兰之不得统一

英人在爱尔兰的势力虽不大,但已足使爱尔兰无法自营其民族统一的事业。以都柏林为中心的英吉利统治,及承认英王为最高的封建主两事足以使爱尔兰不克在盎格鲁·爱尔兰男族之下联合一统起来。在15世纪后半叶,盎格鲁·爱尔兰诸大族尝推举一人,用英王的名义,来统治全国,被举者常为属于菲次泽尔德氏的启尔对耳诸伯(Earls of Kildare),然这种办法亦不能持久。它也许是有利于爱尔兰的内政的,然和英王的安全是不相容的。这是可从亨利七世时的事变看得到的。在那时候,反对王室的约克部族恒会勾结有力的菲次泽尔德氏及轻信的爱尔兰人民,以拥戴伪君如篮伯辛纳耳(Lambert Simnel)等,而为袭击英国之举。“贵族自主”的爱尔兰既易为危害英国的工具,英国自亦不能让“贵族自主”之制继续存在。故所谓“《庖宁兹的法律》”(“Poyning’s Law”)者把新的试验严加取缔,而爱尔兰国会今后亦须绝对的遵守英国国王的意旨。然自主的尝试虽告失败,而爱尔兰的重又征服则须待至下一世纪始复成为事实。

英吉利虽没有征服且统治爱尔兰的力量,它却有防止爱尔兰学为自主的力量。爱尔兰在昔全欧昏黑之时本为一盏明灯;但中古末年欧洲各国已无国没有大学,而爱尔兰则反付缺如。中古英人的倡导无方于此亦可见一斑。他们本可施行一种前进的政策以助爱尔兰的进步;因为他们未尽责任,故推铎尔时的英人即欲补救而已无能为力。推铎尔诸王要重把爱尔兰征服,然那时宗教的分界,民族的水火,以及商业的竞争已经发轫,故处处不易着手。

不列颠的塞尔特人

塞尔特人和英人的关系在不列颠较在爱尔兰为圆满。我们可从中古史中得见其理由之所在。

威尔士外之威尔须人

在盎格鲁·萨克森征服的后期,所剩的威尔须人之地已因英吉利人的前进而成为三个不相连续的区域——即北方的斯特剌斯克来德,中部的威尔士,及南方的得文·康华尔半岛。威尔须人的共同势力因互相隔绝之故已不足抵抗英人。外琴人据萌岛及彻斯忒和布里斯托尔(Bristol)两大港后,海路亦入于敌人的手中,故威尔须人更无能为力。诺曼征服以前,池沼区及北郎卡邑为斯干条那维亚人所居留,因取得诺尔狄克人的性质;得文则为威塞克斯的萨克森人所移殖,骎骎变成英吉利生活的一部分。康华尔虽仍为塞尔特种族言语的壶地,但势力太小,亦不足扰乱四邻。且它早为英吉利王的领地,在《土地调查书》中亦已列入,故诺曼的封建主义及中古的英吉利法俱先后通行于康华尔;所特殊者,一为语言,居民直到斯图亚特时仍采用塞尔特语言;又一为塞尔特的性质,居民至今仍保持勿替。

诺曼征服前的威尔士

但威尔士本部的问题则照旧存在。威尔士多山,故萨克森征服只能中道而废,以奥法的堤为界。高山固可阻止英人的前进,但也可妨害威尔须人的联络。在守教者爱德华的朝代时,哈罗德曾向西挺进,而和一部分自相残杀的塞尔特部落联盟;诺曼人日后因得更向前进而有所发展。

边疆贵族的入侵

自征服者威廉至爱德华一世的200多年中,征服威尔士的大业并非出自英王,而出自所谓“边疆贵族”(“Marcher Lords”)及他们的私家军队。他们和强弓及菲次泽尔德家倒是一流人物。以血统说起来,他们是诺曼,英吉利,及威尔须的杂种。他们所代表者,与其说是王家的势力,还不如说是封建政府及英吉利的经济侵略。在某一时期,他们的总数有143人之多。边疆贵族以武力取到一地后,便于其地建造堡寨,向其地居民勒取封建赋税,并在他自己的封建法院中执行封建法,英吉利法,或威尔须的部落习惯。在他的保护之下,英吉利的移民——军人,农民,商民都有——即移居于所治之地。从实质言之,他实是一个小小土王,并是一种新的种族的,一种比土人的文化较高的文化的代表。

盎格鲁·诺曼的入侵者仅能征服低地。他们入山地时须依山谷进行,一因谷地为惟一的门户,再因谷地有可耕之田。但谷地亦常为森林及水草所阻塞,故进取极为迂迟。英人不特须随时随地留心中伏的战士,他们须兼为垦植者。

盎格鲁·诺曼人未来以前,威尔须人的生活,畜牧尚多于农耕。他们并不聚居于市镇村落,即房屋也是不大有的;他们所住居的为树枝构成的茅屋。他们须随节候的变迁而率领牲畜往来于山岭的各方,故所构的茅舍亦只能应数月之用而不能久住。这种生活简易的部落遇到他们的谷地被盎格鲁·诺曼封建主所宰制时,或则远退别的山谷以保自由,或则留居原地为封建主的臣仆。封建主之所在当然有木筑或石筑的堡寨,封建法院,及操英语的农村;留居的威尔须人一时总难以习惯,故身虽在此,而心则仍向往徙居内地的酋长。酋长亦不时会下山袭击入侵者。

12世纪时的混沌

你如知道当时有50余的山谷河流尽在这种情况之下,你便可想象到12世纪威尔士的纷乱状态。部落主义和封建主义此时正在互相争持。山岭愈多,则地段愈分散,而部落主义及封建主义两者都得发展其分崩离析的素性。在山上则部落与部落相争,在谷中则男与男相争,而每个谷中的男则又和本山上的部落相争。

但不论进行怎样的慢或流血怎样的多,而文化仍不断的向前进行。入侵者离开他们的根据地甚近,无论遵海从陆皆可募集援兵;故威尔士的情形非充满泥炭地随处可以阻人进入之爱尔兰可比。自彻斯忒及布里斯托尔两大港出发的船只无一不可一航而据有威尔士各河流的出口,而由塞汶河的上流各支流入侵者亦可以自什鲁斯布里深入威尔士的内地,并可以驰驱于庖斯(Powys),而隔绝北方格乃德(Gwynedd)和南方丁福尔(Dinefawr)的交通。强毅的英人及佛来铭人复由海道上岸建立盆布洛克;此处塞尔特语言早即废弃,因有“威尔士的小英吉利”的外号。但以史诺登诸坚垒为中心的格乃德一带,则因岭峻山高之故,即在边疆贵族的全盛时期亦未能攻下。

边疆贵族

边疆贵族所代表的是一种比英吉利要落后而比部落的威尔士要进步的政府。英国本部的贵族及绅士阶级虽已习惯于和平及中央集权,而波亨(Bohun),摩替麦等一班边阀犹以攻斗及封建为生活;因此后者殊为英吉利政治中的捣乱分子。但对部落主义的塞尔特人说起来,则边疆贵族所强力推行的新文化已算一种大进步。在中古之世威尔士的土人,因模仿英吉利的贵族及四邻之故,亦能渐渐的习于农耕,建造永久房屋,贸易于操英语的人民所设立且维持的市镇,并放弃斗争生活而服从英吉利的法律。但他们仍不放弃他们的语言,他们且自夸,于最后的审判那日,他们将仍用本有语言应对。他们且仍从事于歌人式的诗歌音乐。因此之故,即到了举世皆俗的今代,威尔须人的理想主义及绝顶聪明仍不稍有减色。

威尔须人的战术

英人和威尔士人作战历数世纪之久。爱德华朝征服的前后均有陆续不断的战事。战法则和其他的文明民族和山居部落的作战的战法相同。照威尔须人泽拉德斯(Gerldus)所载,他的同族辄会于狂叫及战角狂吹声中由山上直奔而下,以半裸的步军当披甲的骑士,丝毫无所畏缩。如不幸不能即获胜利,则他们的勇气即会衰竭,甚或在纷乱中逃退。但他们的聚集也极容易。他们可利用别动战术继续与征服者抵抗。他们所出没之地尽为林木繁生的山岭。他们既不种田,又无和平的职业,又能十分吃苦;他们的对抗力盖远非英人抵抗诺曼征服时所可及。入侵威尔士的人马如遇平地固为锐不可当,然威尔士极少平地,即有之亦恒为卑湿之地。在林木甚多的高山中骑兵及甲士实无所用其武。如不欲获最后的胜利则已,如欲获之,则盎格鲁·诺曼战士亦不得不从鄙弃的敌人处采取新的战术。

最为重要者英人从威尔须人习知长弓的用途。这有名的兵器首先在威尔士的东南隅,介乎崴河(Wye)上游及布理斯托尔海峡之间,为土人所习用。在亨利二世时,威尔须人即知用长弓穿射马鞍以伤及武士的戴甲之腿。8年而后,在留埃斯战场中,得·蒙福尔的军队亦有威尔须的弓箭手,不过是时尚不能如横弓手(Crossbowmen)之能引起英人重视而已。爱德华一世亲征威尔士时始认识长弓的优点,故其后于苏格兰诸战中长弓已成为英国步军的利器之一。在亨利三世之某一个《武装诏令》中已有令某几种英吉利自由民自备弓箭的规定,但爱德华及其人民之能知“长弓”之用则确出于威尔须人的教训。到了14世纪时我们已可把它叫做英吉利民族的兵器,因为是时它且随英军而和欧洲的封建骑士相见于克勒西及波瓦迭(Poitiers)。

卢厄林氏的民族运动

在13世纪的初年威尔须民族曾有一度的中兴运动;不特歌人咏的诗一时复盛,且更有统一各部落的运动。主此运动者为君临格乃德的卢厄林氏诸主(The Llewelyn princes)。他们既有史诺登之险可据,而又有盎格尔栖岛的五谷可资粮秣,故地位极优。北威尔士号召全体威尔士统一合作以解除痛苦,大卢厄林(Llewelyn the Great)并由边疆贵族抢回庖斯的大部。他不特是一勇士,兼是小心翼翼的外交家;他虽以众歌人所拥戴的主上自命,而今国人一体听受指挥,然他也不忘他的封建地位。和英吉利发生关系时,他辄以国王手下的一个大封建臣自居,故约翰时诸男和国王相争时,他也加入男党,趁火打劫,结果在《大宪章》中为威尔须人争得三条权利。

他的孙子卢厄林·幼格利菲司(Llewelyn ap Griffith)亦采两端的政策,且和得·蒙福尔·西蒙相联合。在他之世,威尔士君主之疆域益大,而相争不已的边疆贵族的领土则日蹙,甚有须臣服于威尔士君者。于是他的野心亦一发而不可止,他竟有离英独立的野心。他故意的和爱德华一世挑衅。后者亦甚欲决一雌雄。威尔士的独立于是即开始告终。

爱德华一世像

爱德华一世在位期间民族觉醒日益高涨,他加强王室和议会力量,反对旧的封建贵族;征服威尔士,但未能征服苏格兰。以提高行政效率和进行司法改革而著称:制定一系列加强王室地位的法规;厘定并修正英格兰习惯法,因而获得“英格兰查士丁尼”的称号。

爱德华一世的征服

爱德华一世之征讨威尔士很有几次,在声势最赫然之一次中,他把史诺登诸要塞由海陆两方紧紧包围起来,卢厄林及其山民因不堪久饿亦不得不降。以后,威尔须人因不堪于苛政,且恨塞尔特法律及情感一一被征服者所忽视,又叛离而作乱,于是又有一度的作战及一度的征服。自后王室的堡寨,如昆威,卡那文,波美立斯(Beaumaris)及哈勒喜等依次建立,而国王在北威尔士的威力,其坚固一如封建势力之在中南两部。爱德华又把卢厄林的“君土”(“Principality”)夷为英国式的邑,——即卡那文,盎格尔栖,麦立奥涅斯,佛林特,卡地干,及卡马衰(Carnarvon,Anglesey,Merioneth,Flint,Cardigan,Carmarthen)。不久而后他又封诞生于卡那文的儿子爱德华为“威尔士亲王”[4](“Prince of Wales”)。但威尔士君土此时尚不算英吉利的一部,而君土以外的威尔士则属边疆贵族的领地。

如假授权根据的调查便可将边疆贵族用武力擅取的领地及法权撤消,将他们半独立的势力取缔,则爱德华一世必乐于有此一举。但他尚没有这种实力。且当威尔须人的叛离精神尚时受歌人忆旧(尤其关于卢厄林诸王的故事)之鼓动而常会澎湃之时,他更有求助于边疆贵族之必要。在推铎尔朝之改良以前,威尔士一直分为两部,一部边疆贵族的封建区域,又一为塞尔特的君土。在名义上君土中已采用英吉利法律,然在实际上则部落的习惯留存者尚不在少。幸在两地中,英吉利人及威尔须人都渐能相混合作,农业,市镇,贸易,渐在发达,而文化亦正在迈进。

格楞杜耳

我们如以英吉利的标准和威尔士比较起来,则14、15世纪的威尔士仍不脱为部落互争,男族专横,官吏苛暴的乱离世界。当亨利四世方有事于大陆之时,有人名格楞杜耳(Owen Glendower)者本大卢厄林纵横的故智,思恢复威尔士的自主。他一方利用英吉利各派之自相残杀,而大肆纵横,一方又利用威尔须人痛恨英人的心理而与以激励。当时的政治本极卑鄙自私的能事,格楞杜耳有如鸡群之鹤,可敬亦可爱。他为独立而战,战事的结果虽于威尔士——君土及边疆都在内——的经济状况极为不利,然威尔士的大部竟得在他的领导之下作短时期的独立。格楞杜耳以前,英人与威尔须人方在互相接近,但今又一反已有的倾向,即同郡中同采地中的英吉利区域及威尔须区域亦顿成水火,互攻不已;而两族之合成为近代的威尔须民族不知又展缓了好多年!即在格楞杜耳死后,英吉利统治已经恢复之后,国王的治安仍不见得十分可靠。国王一日有事于大陆或一日不停朝代之争,则英人亦一日无暇注意于威尔士的治安;在塞尔特及封建的无政府状态之下,威尔士遂为盗贼及杀人犯的天堂。

14、15世纪时的纷乱

君土及边疆地中之不断纷乱足使威尔须人不忘战斗的习惯,所以到推铎尔朝乱平以后,诗人仍有把他们写做

古老高亢而好兵的民族

者。他们不特在本国从戎,他们且随了国王的大军到苏格兰及法兰西。自亨利三世以迄查理一世的英吉利内战中他们也无役不参,因为在威尔士的穷民中募集步兵要比从安居乐业的英人中募集较易。玫瑰之战一半可说是诸边疆贵族间之争,因为边疆大贵族们类皆和英吉利王统有密切的关系,而且他们在英吉利及威尔士边疆都有田产及政治上的利益。赫勒福德及郎卡斯忒的波令布洛克(Harry Bolingbroke)在威尔士拥有好多田地,他的敌人,诸蒙替麦亦然。约克氏,立君的窝立克(Warwick the Kingmaker),及理查三世的巴京汗皆和威尔士及边疆地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参加英吉利的宪法及朝代战争的各派其战力多半由这班人供给。因为中古的英吉利没有把威尔士完全平服了,没有把开化威尔士的工作完成了,故威尔士的部落及封建主义亦大肆其毒于英吉利的国会生活及中央政府;这好像是报复英王的不尽责任。然而威尔须的军队把一个威尔须的推铎尔在波斯卫司(Bosworth Field)立为英王之后,则威尔须人所相与造成的乱局亦竟得有收拾;这又好像威尔须人在谋赎前愆。

苏格兰战的性质

苏格兰的历史虽也充满了萨克森人和塞尔特人的接触及冲突,但接触冲突的性质则又和前所述者不同。威尔士及爱尔兰归根终受了英吉利的宰制,而且宰制的程度要比苏格兰深,时间要比苏格兰长;然而它们的塞尔特性质到了现在仍比苏格兰要保存得多。这似乎是不可索解,而实是不难索解。苏格兰的要求独立始于爱德华一世时,到了此时始有英苏民族之争,然远在爱德华以前,塞尔特人在苏格兰所居之地之最肥沃最重要者早已采用盎格鲁·诺曼的语言制度;所以他们对于英吉利的抗争并不像中古威尔士及爱尔兰之根据于塞尔特语言及部落主义。诸爱德华和窝雷斯及布鲁司间之战争盖为两个同种国间之战争,两方都为封建的君主国。要在喀罗登(Culloden)以后,英吉利和高地诸部落折冲时,其情形才有些和英吉利在威尔士及爱尔兰的经历相似。

罗新安之归附苏格兰

在黑暗时期苏格兰尝有过变为一个塞尔特王国的可能,但这个王国的边陲定会有些萨克森势力。马卡耳品(Kenneth Macalpine)尝联合匹克人及斯科特人为一国而名之曰苏格兰;苏格兰之名起于“斯科特”,且都城斯昆(Scone)也为塞尔特腹地。那时塞尔特王国似乎很可以成立。但不久历史即向又一方走。介乎特威德河及哲维倭特山的罗新安忽而和萨克森诺森伯利亚隔离,而并入苏格兰为不可分离的一部。[5]这移动本是诺森伯利亚王国经不起外琴人的攻击而解体时的自然步骤,塞尔特人和萨克森人在苏格兰的中部经过长时期的争夺攻杀以后,罗新安在克弩特之世卒被认为苏格兰王的土地。

苏格兰王国的归化

苏格兰的王室本为塞尔特的,部落的,发祥于西北的;但取到操英语的,富于农地的,又有爱丁堡堡寨为中心的罗新安之后,竟逐渐变成盎格鲁·诺曼的,封建的,而且东南倾的王室。斯特剌斯克来德及加罗威的居民本大半为塞尔特种族,因得政府的领导或被政府所压迫,亦逐渐的采用英吉利语及封建组织。在这繁杂的,绵长的,模糊的进化过程中,我们只能注意到一二较为显著的阶段。

英吉利势力的入侵

我们应首先注意者即苏格兰在接受盎格鲁·诺曼的势力以前,先曾经过一个英吉利化的时期。马尔康三世(Malcolm Ⅲ)在废立马克柏司以前曾流亡于英吉利;时当守教者爱德华的时候。马尔康的少年时代及教育本已大受英吉利文化的影响,及后他更续娶幼王子爱德加之姊马加勒特(Margaret)为后。马加勒特意志坚决而又道行甚深;苏格兰之能采用英语及仿用罗马的宗教组织,她实有大功。她的所为虽为塞尔特苏格兰的各部落及各教侣所不喜,但她能持之以坚;且自海斯顶斯之战,英吉利种族及她本姓的王室遭受挫折而后,英人之自南逃北者更多,故她的设施亦不啻得一生力军为助。诺曼征服对于北方第一个的结果便是把萨克森人及斯干条那维亚人成群结伍的赶向边界去,上自马加勒特自己,下逮约克邑及达剌谟不堪威廉“夷北方为焦土之役”而出逃的村氓皆往北逃难。罗新安的萨克森人本为苏格兰的诺尔狄克成分的基础,今则此成分更因难民的来归而增厚。

盎格鲁·诺曼势力的入侵

英吉利势力的北侵为日后盎格鲁·诺曼势力膨胀的先导。马尔康及马加勒特之子大卫一世(David Ⅰ)乘英吉利在史梯芬朝时之不振,尽力夺取昆布兰,诺森伯兰及达剌谟一带间两国久争未决之地,更从而改进苏格兰为诺曼封建王国。但他所掠特威德河及哲维倭特以南之地,苏格兰并不能永久据为己有。英吉利在不兰他基奈中兴时即把那些地方夺回。那时两国的疆界大致即如现在的情状。但大卫在史梯芬无政府状态时之侵入北英却得了一种很好的经验。在离诺奢勒吞(Northallerton)不远的大旗之战(Battle of the Standard)中,苏格兰部落的族人虽奋勇有余,然他们的两柄刀究非披甲的封建武士之敌,无论是英吉利或是苏格兰的武士:这点为大卫所能显然看到的。故自此而后苏格兰王亦锐意扫除塞尔特制度及部落主义,而求为一个封建王国。

大卫招请一班出身诺曼或英吉利种族的战士,如布鲁司及巴力奥耳两彖人等,越界来到苏格兰,并封给他们以男土,而令他们服封建的义务。苏格兰的分封并不须引起旧产的充公或剥夺,这和海斯顶斯以后的英吉利不同。国王自领之地及无主之地在当时的苏格兰尚到处皆是,故大卫可不须把旧业主充公,而仍可赏新来者以封建地。但新封建主来后,部落生活的塞尔特居民以及方才领种荒地的新来移民则顿成盎格鲁·诺曼主人的属民;这些主人亦熟知一切的要索。苏格兰亦如当时的英吉利一般,到处可见圆土丘之突起,其上则有木筑或石筑的高塔;穿甲的骑士则自这种堡寨中统治邻近的四乡。

堡寨以外,牧区制度亦应时而起;在盎格鲁·诺曼人的指导之下四乡亦依英制而划分为牧区。往往牧区与新封建主的领地的范围一致。宗教及政治于是都成地方化,而圣哥仑巴的教社和这教社所尝服务的各部落则同归于尽,所留者仅纪念而已。大卫和他的贵族竞以作封建式的捐助兴建为尚,故12、13世纪在苏格兰为宗教建筑的极盛时期,伟大的大教堂及僧寺一一巍然而起。它们后来被毁于边境的流寇及苏格兰的宗教改革者之手,但此是后话。人民自始即不喜欢大卫朝时所创始的什一税及其他专利外来僧侣的担负。未几,男族对于教社的感情亦欠佳。他们之敷衍教社,其志专在为子弟族人取得宗教上的捐助;他们所用之术亦殊荒唐,甚有战士贵族假饰宗教僧侣而取得禄给者。到了宗教改革之时,他们始得从心所欲,采用直接行动。

大卫及继他为王的狮威廉(William the Lion)仿行好多英吉利国家的制度,且多有成效。邑制及国王司法之制亦渐渐施行于苏格兰,但不无受诸男族所享的法权之限制。国王且给特许状于苏格兰的市(“burghs”),许它们以自选市吏之权,其权限之宽大即英吉利诸大市亦望尘莫及。

新苏格兰的形成

新苏格兰之所以得逐渐发展,逐渐自固,亦因它能和英吉利有长时期的相安。在独立战争时期以前的一世纪半中,苏格兰的贵族极能效忠于王室,他们服务之勤,不特空前,亦且绝后。他们和他们的封建臣皆努力使英吉利的语言,名称,及制度流行于苏格兰;苏格兰人经此薰陶以后且愿随布鲁司及窝雷斯之后效死以维护这些制度。我们初本以为塞尔特部落主义必将力抗英吉利文化的进展;然实则部落主义之在西方低地者消灭极速;只有加罗威的塞尔特文物一时仍坚不让步。然国王有穿甲的封建骑兵为后盾,塞尔特酋长之不愿为封建臣者,终必逃至高地。在北部高地,因山岭崎岖之故,部落的旧苏格兰仍得苟延残喘,一直要到1746年始有变动。在“高地界线”(“Highland Line”)以南以东的人民则固无时不在采用新的姓名,新的仪态,及新的语言。

在上述诸大变动的过程中,国王及男族固俱为新兴国家之所不可或缺,而两者间亦有相生相共的关系。但到了爱德华一世,苏格兰因求民族独立而和英吉利宣战时,则男族的爱国信仰绝不能及平民的浓厚,因为封建主义本是国际的,而苏格兰的男族食地于英而对英王有尽忠的义务者亦不乏其人。苏格兰王国为人民所爱戴后,国王与平民日亲,而男族转为王国最大的,最危险的仇敌。

英吉利苏格兰交战的起点

中古苏格兰的黄金时代随亚历山大三世之死而告终。亚历山大三世惟一的嗣续为他的外孙女马加勒特,即世所称为“诺威少女”者。她的朝代极短,她向居斯干条那维亚,即位后亦留连不即返国。照布立加谟(Brigham)条约,她应和第一个英吉利的“威尔士亲王”结婚。此亲王即后日的爱德华二世。照这办法,两国的和平结合似乎在望,两国可以同戴一君,而各治其政,犹如日后苏格兰的詹姆斯六世兼为英吉利的詹姆斯一世时的情形。但历史的变迁甚难强求,亦甚难一举而令之提前数百年。自海外运来的少年王后对于苏格兰人似乎总不会有好结果的。订条约的那年秋天,“诺威少女”即行回国,但中途忽薨于奥克汉群岛。

马加勒特死后,和平解决的机会亦随而消灭。爱德华一世重申英王为苏格兰最高主的旧要求,并力争为苏格兰立王之权。是时争苏格兰的王位者甚多,主要者为巴力奥耳·约翰及布鲁司·罗伯。巴力奥耳的理由似较充足,爱德华亦判断他有嗣立之权。爱德华如即此而止,或者也可相安于一时,但他并不满意,他更把巴力奥耳当做傀儡,而苏格兰当做属地。巴力奥耳愤激之余遂否认矢忠的宣誓。不幸他的势力十分微弱,他的诸男也并不完全助他。爱德华很容易的直入苏格兰,把他废了,把加冕石也由斯昆携回韦斯敏斯忒。他更自立为直接君临苏格兰的国王。称臣表(Ragman Roll)中有很多表示臣服于他的苏格兰贵族。

窝雷斯的独立战

什么事好像都了结了。实则什么都刚要发动。贵族叛离了以后,苏格兰才知道自己之另为一国。爱德华一世所留下的统治大员类皆无能而残酷,更益之以外国军队的跋扈,故苏格兰不久即知有亡国的惨痛。到了次年5月即有一位善于别动战的天才好像由天而降的出现世上,一举而败窝稜的伯(即在授权根据的调查中出过名的)所率领的英军于斯忒林桥(Stirling Bridge)的桥堍。此人即窝雷斯·威廉(William Wallace)。他随即攻昆布兰及诺森伯兰,并肆意焚劫。

窝雷斯除了留下一个盛名,且我们知其为一个武士外,其他几无所闻于世,然而他所引起的一种热烈情感则永远存在于今日。数年之后,瑞士在退尔·威廉(William Tell)之下也有同样的动作;但苏格兰先瑞士数年而有一种新的,富有潜势力的理想发生。此种理想及势力在当时本无名称;后人始称之为平民的爱国心。爱国心在当时绝非起于一种理论,而仅为蕴积于人民胸中而不自觉的一种情感,一遇到冲动始爆发而形诸事实,好比窝雷斯之突然发作。后世之人创为民族主义及民主主义之说以解释其经过,实则在当时则仅是一种事实而已。

爱德华一世本以为凭借了当时常用的封建机械便可将苏格兰羁縻于英吉利之下。他的错误是可以了解的。照那时的标准说起来,他在苏格兰的行为不论如何残暴都是司空见惯之事,而窝雷斯煽动苏格兰平民去从事救国运动之举倒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在今时候我们在欧洲到处可以发现民族思想及民权观念,我们把它们视为十分寻常,但中古的情形是完全不同的。那时的社会横分成几层的封建阶级,而并不直分成几个的国家。苏格兰的封建贵族大都赞助爱德华一世。在苏格兰及英吉利两国都有领地的盎格鲁·诺曼贵族自然对于苏格兰人的爱国主义不大热心,他们既在英国领有封地自不愿和英王发生冲突。

华莱士纪念碑

华莱士(Sir William Wallace,约1270—1305),苏格兰最伟大的民族英雄之一。苏格兰为摆脱英格兰统治而进行的长期而最后取得成功斗争的初期,苏格兰抵抗力量的领导人。

苏格兰人民则有他们的民族思想及民权观念,虽则两者在以前都是不自觉的,而且都没有发现过的。窝雷斯把苏格兰人鼓动起来。市民及农民在地绅阶级(lairds)领导之下,不但要抵抗英吉利的势力,于必要时,即他们苏格兰本国的贵族也在被抵抗之列。平民所集合的长矛队(“schiltrons”)竟能奋勇的和英吉利的穿甲骑兵相厮杀。他们的文化毕竟高于威尔士或爱尔兰的部落,训练亦较好,故他们的实力亦较大。但有几次这种长矛队伍卒被英吉利的封建骑兵及威尔士或英吉利的长弓手所合组的联军所攻陷。长矛队虽勇,而长弓手尤不可当。长弓手杀开一路之后,骑兵亦得乘胜直冲。击败窝雷斯而使之不能再图大举的福尔刻克(Falkirk)也不过是善能利用此种战术者之第一人而已。

但打几次胜仗是一件事,而征服苏格兰又是一件事。苏格兰的平民已习惯于作战,凡是农民都是战士。在这方面说起来,苏格兰类似好战的威尔士,而不像好和平的英吉利。苏格兰人每遇寇来时宁可火其居而毁其所有,坚壁清野以窘敌人,而不愿和敌人妥协。他们既有这种决心,英人亦无可如何。在历久不决的争持之中,有两件事是利于苏格兰而卒能助之得到独立的:一为布鲁司·罗伯的才具,又一为爱德华三世之忙于百年之战而无暇过问苏格兰问题。

布鲁司·罗伯的独立战

布鲁司·罗伯为1290年要求继立的布鲁司之孙儿。他本未受到苏格兰民族主义的若何浸润,他和他的父亲俱深受当时贵族所常有的倒戈遗毒,在窝雷斯的时候他曾反复多次。但他虽圆滑,而他暴躁的脾气令他不得不入爱国的,负责的途径。他自在教堂中杀了红色的卡民(The Red Comyn)之后,一直被视为罪犯,故他不得不和苏格兰人民中爱国的一部分敌忾同仇,而继续窝雷斯的遗绪。此着为自救救国的惟一办法。窝雷斯所有者仅为民主的理想,但今则加上了布鲁司和“好爵士詹姆斯”(“The Good Sir James”Douglas)所能发扬的封建实质,及布鲁司,而且只是布鲁司,所能具备的王者气概;这三者联在一起后,苏格兰的前途始大放光明。

爱德华一世死后,苏格兰所对阵者为爱德华二世,于是两方较为势均力敌,而危急的状态转趋于缓和。英人所藉以控制苏格兰的堡寨一一的被布鲁司及刀格剌斯(即“好爵士”)两大战士所夺去。在班诺克本(Bannockburn)的大战中英人失却指挥骑兵及利用弓箭手的能力,苏格兰的土队伍遂能以长矛直刺英吉利的男族武士而驱他们于水泽及河流之中。此次之胜实为大胜,英国的武士从没有经过这样的覆没。且经此而后,英吉利的主要军队及弓箭手只能渡海南征以欺侮没有好战精神的农民的法兰西。

持久的边战

班诺克本之后,英吉利及苏格兰间的边战又垂数世纪之久。苏格兰人利于混战而不利于正式作战。有所谓“罗伯好国王的遗嘱”者,据说即为布鲁司给予国民的作战策略。班诺克本的胜利虽得之旷地之上,但布鲁司仍勖苏格兰人勿轻和英人在空地相交,且应牺牲房屋财产以诱敌。两国的情况亦实不利于苏格兰人,故他们非格外小心,便有疏虞。他们所能攻掠的诺森伯兰,昆伯兰,及达剌谟类皆荒瘠无可掠获,而英吉利的骑寇则自哲维倭特山中出发,二日便可达到苏格兰的富饶之区。

苏格兰之所获于独立者

凡有价值之事物皆须有重大的代价,苏格兰取得独立亦是这样。自从班诺克本后之两世纪半内,苏格兰仍充满了封建的无政府状态;暗杀,私战及变叛无年不有,和英吉利的边战亦始终不断。教社既十分腐败,而较大的城市,真正的国会,以及其他值得宝爱的,或可以有日后的发展的制度亦一无所有。班诺克本之胜虽为苏格兰取到了独立,但苏格兰的贫苦蛮野一如往昔,或且不及往昔。英国本可给苏格兰以财富文化,然而苏格兰因富于平民精神之故偏要独立。平民精神虽可保障它的独立,但不能助它为政治上的进化,助它抑止封建贵族的跋扈,更不能助它创造一种代议的制度以充民意的机关。它和法兰西的同盟虽在军事上可以助它抵制英吉利,但在文化上为极不自然的结合;且失之于英苏联合者亦不能收之于法苏同盟。那么,苏格兰究何所获于独立呢?除了精神上的安慰以及精神在日后所能取到的事物外,一些也没有。

* * *

[1] 本章中所用“塞尔特”一字仍指塞尔特及伊比利亚种族的混合种。

[2] 见上第67页。

[3] Viceroy及Governor-general在英之宪法史中区别甚大。两者如统译为总督极不妥。今将前者直译为副王,取副佐国王,代行王权之意。

[4] 译者按,在此处Prince可译为亲王,但以前则只能称之为君。

[5] 见上第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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