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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纯粹精神的本质

2024-09-03 21:45    示教千则    来源:365文库

1.

自为纯粹心智同,

味与结合归汝误;

然汝生果非我因,

我与属性无关系。

释:“我”(阿特曼)自身的本质是纯粹精神性的,统觉机能也是如此。把我与味等相结合这是因为你自己的混迷所造成的,也即是因为人们的无明所造成的。所以,由你自己所造成的任何结果都与我是无关的,我与一切的属性是一点关系也没有的。此颂开门见山就讲清了阿特曼的本质,同时对现象世界的解释也是很清楚的。

2.

摩耶活动要舍弃,

常处安静无欲求;

我为梵体已解脱,

唯一不生无二元。

释:由摩耶生起的一切活动都要舍弃掉,因为那些都是虚幻不实的;同时还要停止对非存在、非阿特曼性质的东西的追求,要永远处于宁静的状态中。换句话说,就是要放弃一切的活动,要无所作为,要不动。这是因为我是永远的阿特曼,我是最高的梵。就像已经得到了解脱,因为是非二元的,所以是唯一的,也是不生的。

“摩耶”(mᾱyᾱ)是印度哲学的一个重要的概念。最初,在《梨俱吠陀》中,摩耶被看作是一种超自然的幻力,是至上之神“原人”用来创造宇宙三界十方的神奇工具。到了梵书奥义书时期,摩耶在保持它作为神的工具的同时,又被赋予了哲学上的“幻”的涵义,形成一种“幻论”,一种观察事物的根本原则,或基本方法。从幻论出发,事物无论是主观的或客观的,都被认为是虚幻的,因而是无常的、变易的、痛苦的、最终是会消亡的。在商羯罗之前的吠檀多不二论哲学家乔荼波陀对幻论有很系统的论述,认为摩耶有三种作用:(1)摩耶可以说明我与世界之间的无法说明的关系。世界的产生既不是由于它自身的原因,也不是对梵的分有,而是梵通过摩耶的一种幻现。(2)摩耶可以充分体现出大自在天的本性和力量。(3)摩耶本身就是“幻”的意思,更能表现出世界在外观现象上虚幻的特性。当然,乔氏的理论比起商羯罗的来就显得缺乏系统性和论证没有说服力。

“不生”(ajᾱti)是乔氏的主要理论,乔氏哲学的核心即为“不生说”。其主要观点认为,一切事物都是非生的,甚至连生的可能性都没有。既不能认为已经存在的事物就是生的;也不能认为未曾存在的事物才是生的,这两种观点都被乔氏认为是错误的。所以,阿特曼是不生的,也是唯一无二的。

3.

有情平等绝对者,

遍在不坏亦吉祥;

不断不分也无为。

汝起结果非属我。

释:接上一颂讲解阿特曼的性质。我为绝对者,对一切有情(生物,bhuta)来说都是平等的。就像虚空那样,一切都遍在于其中,是不坏而永恒的,是吉祥的。同时,是非断的,不可分割的,没有行为的(阿特曼)。这种性质的讲解方法与奥义书是接近的。最后说,由于上述原因,所以你所作的一切行为所造成的后果都是与我无关的。

4.

我为唯一无思它,

即此我亦非它属;

执着本无属本性,

不二无需汝结果。

释:前两句说,我是唯一的,所以在梵之外的一切物都不可认为是属于我的;同样,我也不属于任何一种物。后两句说,因为我从本性上讲是不执著于任何物的,所以我也是无执著的,即不依附于任何物的。最后因为我是不二的,所以我也不依赖于任何人或人的行为的任何结果。

5.

即认众生执因果,

为使从中获解脱,

理解各自真本性,

作此对话解原因。

释:无知的人们执著于因果关系,而我为了使众生从这种执著中解脱出来,要让他们理解各自的真实本性的意味,所以作此对话来讲明原因。

在吠檀多派经典《梵经》(约公元前后)产生之前,古印度主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宇宙观:第一种称为“转变说”,此学说认为在原因中已经潜藏着结果。这种因中有果论的实质就是肯定原因与结果在本质上是同一的,结果是由原因开展转变而来。第二种称为“积聚说”,此学说认为结果并不包含在原因之中。这种因中无果论否决原因和结果的同一性,认为宇宙空间存在着无数性质相异的原子,由这些原子的结合积聚产生了物质世界,结果是由无数的原因的集合所产生的。吠檀多派基本继承了因中有果的基本思路,在《梵经》中正式系统地探讨宇宙的原因。《梵经》把纯精神性的“梵”定义为世界的原因,它认为梵是世界的母胎,是世界各种现象生起、持续和归灭的终极原因。商羯罗的世界观既是对《梵经》的继承,又有他自己的创新。他的观点既来自于因中有果论,又不同于因中有果论。梵运用摩耶变现了现象世界,梵是原因,世界是结果。然而,原因和结果是不同质的。作为原因的梵是真实的,而作为结果的世界却完全是经验性的非真实之物,是由摩耶造成的幻相。因只不过是假相地非真实地转化成了果,但其本性是幻相。商羯罗认为结果早已潜藏于原因之中,是由纯精神的梵通过摩耶创造出的现象世界,但梵是纯精神性的,而现象世界却是物质性的,于是由于二者是不同质的,所以这种因果关系是不真实的,不应该把它们的关系理解为因果关系。同时,商羯罗在这里说的应该是另一种因果观,即把原因和结果看作同质,把现象世界执著为真实的那种观点。

6.

如此对话思量者,

无知恐惧中解脱;

常离欲念知自我,

无忧平等居安乐。

释:如果经常地考虑这种对话内容的人,那他是会从对无知的大恐惧中获得解脱的;也即一旦理解到了阿特曼的性质之后,就不会再顾虑到无明所带来的恐惧了,因为已经铲除了无明的根源。另外,这种人也会常离欲念,作为知阿特曼者,无忧、对一切众生平等相待、安乐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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