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晋惠帝世,河间郡有男女私悦,许相配适。寻而男从军,积年不归,女家更欲适之,女不愿行,父母逼之,不得已而去,寻病死。其男戍还,问女所在,其家具说之。乃至冢,欲哭之尽哀,而不胜其情,遂发冢,开棺,女即苏活。因负还家,将养数日,平复如初。后夫闻,乃往求之。其人不还,曰:“卿妇已死,天下岂闻死人可复活耶?此天赐我,非卿妇也。”于是相讼,郡县不能决,以谳廷尉,秘书郎王导奏:“以精诚之至,感于天地,故死而更生。此非常事,不得以常礼断之。请还开冢者。”朝廷从其议。
【翻译】
晋惠帝时,河间郡有一男一女私下谈恋爱,许下了结婚的誓言。不久,男方从军了,好几年没有回家,女方家长想让女儿嫁给别人,女儿不肯改嫁,遭受父母亲逼迫,不得已,只能坐上婚车出嫁,不久就因病去世了。男方服完兵役,回到家乡,询问这姑娘到什么地方去了。他的家人就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告诉了他。于是,男子来到女子的坟墓前,想面对她大哭一场,叙述自己的悲哀,然而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就挖开了坟墓,打开了棺材,女子立即复活了。他把她背回了家,给她调养了几天,这姑娘的身体健康就恢复到了生前的状态。
女子之前嫁给的那个男人听说了,就到男子家,要求让女子跟自己回家。男子不肯把女子归还给他,说:“你的妻子已经死了,天下哪有听说过死人可以复活呢?这是老天恩赐给我的妻子,并不是你的妻子。”于是,他们去打官司。郡、县的官员都不知道怎么判决,就把案子呈报给了当时的最高法官廷尉。秘书郎王导上奏说:“因为这男子真诚到了极致,感动了天地神祇,所以这女人才死而复生。这不是平常的事情,不能用日常的礼法来断案。我请求,让这女人归还给掘开坟墓的男人。”朝廷采纳了王导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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