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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无堂食外卖监管和社会监督

2025-03-20 10:38    头条推荐    来源:365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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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发文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监管需求,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文件。《意见》旨在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随着食品产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更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公共卫生和社会稳定。然而,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过程中,涉及的环节多、主体广,监管难度较大。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意见》提出了涵盖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食品贮存与运输、食品寄递与配送、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餐饮服务以及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等七个方面的全面措施,力图形成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在食用农产品方面,《意见》明确规定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其中,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确保农产品的生长环境安全;农业农村部门则负责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农产品在源头的品质;市场监管部门则接管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监管职责,确保市场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意见》还提出了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查验等措施,形成闭环管理,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

在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意见》强调了许可审查的重要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部门必须严格落实许可审查要求,严禁擅自改变许可条件或未经审查即予许可,确保每一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都具备合法的资质和条件。此外,《意见》还提出完善特殊食品注册许可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品种实施优先审评审批,以保障特殊人群的健康需求。同时,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检查能力和水平,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针对食品贮存和运输环节,《意见》也提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由于食品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易受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品质下降甚至变质,因此必须加强对这两个环节的监管。农业农村、海关、市场监管、粮食和储备等部门将依职责建立健全食品贮存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要求,并加强对贮存主体的监督检查。同时,建立实施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确保专车专用,防范污染变质风险。在运输过程中,也将实施电子联单管理,加强交付、装卸、运输管理和运输工具日常管理,确保食品运输的安全和可控。

在食品寄递和配送方面,《意见》强调邮政管理部门应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防范利用寄递渠道寄递假冒伪劣食品。同时,加强网络订餐配送安全管理,将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纳入网约配送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提升配送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这一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食品寄递和配送行业,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针对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意见》提出了压实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的要求。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必须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审查入网销售主体资质,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加强入网销售行为过程管控,及时发现并处置违规行为。这一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网络食品销售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餐饮服务方面,《意见》强调了加强网络订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重要性。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网信等部门对存在食品安全严重违法情形的平台依法处置,推动平台和商户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协同管理,确保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

最后,《意见》还强调了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的重要性。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海关、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将加强协作,及时通报食品安全信息,共同应对进口食品安全风险。同时,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将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食品以及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启动应急处置的食品等列入负面清单并实时调整。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