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本文件规定了检验用试剂的管理要求,以保证检验工作质量。
范围:适用于公司检验用的试剂的管理。
职责:本标准由QC负责起草,质量管理部经理负责审核,总经理负责批准。
规程:
1. 普通试剂
1.1.使用人要检查外包装有无泄漏和损坏,试剂一定要保证标签完整,外包装清洁。
1.2.所有试剂应归类存放,并填写试液配制记录。
1.3.一般情况下操作岗位上只允许存放一瓶最小包装,多余的试剂存放于专用的化学试剂室内。
1.4.常规检验用试液,指示液等由专人统一配制,归类摆放,并做好配制记录。
1.5.保持试剂存放场所卫生、通风,并定期查看试剂标签是否完整,如标签腐蚀,应及时更换。
1.6.试剂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标签朝外放置,当试剂用完时,及时补充。
2. 剧毒试剂
2.1.剧毒试剂的种类:
氰化物
砷盐
汞盐
可溶性钡盐等。
2.2.剧毒试剂的申请、采购、保管、领用,按程序要求办理。
2.3.领用剧毒试剂时,应做剧毒试剂使用记录,注明使用日期,取用量及剩余量,用途,领用人及复核人签名等项。
2.4.含有剧毒试剂的试液、滴定由标定专人统一配制、管理、发放,并做好配制记录,注明配制日期。
2.5.过期报废剧毒试剂在公司保卫部门监督下按下述要求处理,也可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2.5.1.氰化物:少量加过量氯化亚铁,大量可加漂白粉使生成无毒物。
2.5.2.砷盐:采用深埋法。
2.5.3.汞盐:加入过量硫化钠及明矾生成硫化汞沉淀后掩埋处理。
2.5.4.可溶性钡盐:加硫酸生成硫酸钡沉淀掩埋即可。
2.5.5.其它种类的剧毒试剂:采用深埋法。
2.6.称量剩余的少量毒性试剂集中后,按2.5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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