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 县 镇 村村民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县 镇 村村民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愿意将址在 村 周社自有果园地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面积 ,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果园地转让金额每亩为人民币 元,计人民
元整。本协议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果园转让金,一切权属归乙方永久性使用。
二、此块果园地如果有纠纷变动,甲方必须承担纠纷变动的全部责任。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成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