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L02-02-V05
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档案转移通知单
同志:
为了保障您在劳动用工方面的相关权益,请您于 年 月 日前办妥下列相关手续:
事
项
1、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情况:请与原单位落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是否解除;如未解除,请与原单位协商尽快办理,否则企业无法为您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2、社会保险:及时通知原单位办理您的停保手续,否则无法续保。
3、住房公积金:及时通知原单位办理您的公积金转出手续。
转入单位全称:
转入单位账号:
4、档案转移:企业会为您及时提供“档案提取函”,请您及时将档案转移至企业档案代理机构。请确保您的档案完整,并确认您的档案当中有原单位的《劳动合同》、《招用人员登记表》、《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
备注:此项仅限一个月内再就业员工,提供《失业证》人员,劳动部门会直接转调档案。
说明
上述手续办理完毕,请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人力专员,以便企业为您按时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相关事宜。
备注
如您是本市户口,如办理一个月内再就业,请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如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