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分行下称甲方与下称乙方于年月日就项目签订了第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第号担保契约并于年月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元整的第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