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街道办事处工作中心,结合自身所分管的纪检、政府采购、审计等工作实际,强化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个人的思想及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
长期以来,我通过集体学习和自学的形式,认真学习政治理论,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规章制度等内容,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强化大局意识、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求真务实的态度,严谨求实,踏实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较好的完成了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廉洁从政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要求,严格约束自己。二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和廉政准则,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线,做到不该拿的不拿、不该要的不要、不该吃的不吃。三是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及身边人员的教育管理。
三、工作方面
纪检工作
(一)、协助街道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年初,为认真落实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街道辖区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分工,制定了《 街道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把56项任务分解到12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16个牵头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工委将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相关单位和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六月中旬,向每位寄发落实责任制建议书,提请领导对分管的专项工作和下属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促了解,并对下半年工作提出要求。街道纪工委牵头对16个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协助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协助党工委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从观念、认识、思想、道德、宣传等方面构筑一种文化氛围,党员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一是继续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东城街道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宣传教育计划,利用周五和周六学习、例会时间,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四项制度等内容,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自觉廉洁勤政。为使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廉政准则》和四项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街道党工委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综合知识测试,每个党员干部针对廉洁从政准则写出书面廉政承诺。二是开辟廉政文化阵地。把廉政文化建设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干部群众自觉接受廉政教育的阵地,人们在休闲之中不知不觉接受了廉政文化的熏陶,使反腐倡廉理念深入全体干部群众,形成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氛围。三是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教育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满山的红叶》等电教片,用正反方面的典型教育和警示党员干部,坚持典型引路,做到赶有先进,学有榜样。
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干部常怀为民之情,常思贪欲之害,常惦律已之心,自觉做到在金钱面前抵得住诱惑,在无人监督面前经得起考验,在法理与亲情面前分得清界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守官德和做人人品。
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戒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制度,共有1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纪委负责人与36名单位社区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12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继续执行领导干部离任前经济责任和公有财物交接制度,强化了审计监督功能 。
2、认真落实和完善各项防范监督制度,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认真落实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成效。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用车规定。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为加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利用方便快捷的形式,深入推进公开工作,做到了公开结果真实、可靠。我们参照有关规定,重新修订和完善了《 街道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发到各社区、街道各部门,对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起到了规范、指导的作用。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民主评议、政府采购制度,坚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2个政府投资和1个社会投资项目进行标后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活动行为。强化财务管理工作,推行部门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建设不断深化。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使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