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葫芦岛广参堂礼品经销店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密内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品、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 甲方的 HYPERLINK "http://management.bosslink.com/keysearch.jsp?key=%B9%DC%C0%ED" 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 保密范围
1. 乙方在劳动 HYPERLINK "http://management.bosslink.com/keysearch.jsp?key=%BA%CF%CD%AC" 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秘密信息;(葫芦岛市所有广参堂礼品经销店)
2. 乙方在劳动 HYPERLINK "http://management.bosslink.com/keysearch.jsp?key=%BA%CF%CD%AC" 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秘密信息。(葫芦岛市所有广参堂礼品经销店)
3.乙方在试用期和入职以后甲方所有的信息。(葫芦岛市所有广参堂礼品经销店)
4.乙方在离职以后甲方所有的信息。(葫芦岛市所有广参堂礼品经销店)
(三) 乙方义务
1、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2、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离职以后一年内不允许从事海参行业的工作,两年以内不允许自己开店。
(四) 保密期限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2年以后。
(五) 保密津贴
1、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每月每人100元人民币。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100000.00)人民币并承担法律责任;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