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年08月08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和《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精神,经北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专业
区直单位17名,教育系统18名,卫生系统9名。专业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北海经济开发区2012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滨州市户籍,或滨州生源应届毕业生;
(六)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6年8月15日至1994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七)报考教师职位的,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八)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