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计法知识竞赛试题
――纪念《统计法》颁布25周年暨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竞赛规则:
1.参赛者必须在答题卡上答题,网上下载或者复印答题卡均有效。答题卡格式不得变更,复印带有答案的答题卡无效。
2.参赛者应使用钢笔、圆珠笔或者签字笔将答题卡上正确答案处涂黑。
3.答题卡上应当写明参赛者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每位参赛者只允许提交一张答题卡,重复答题无效。
4.按照方便原则,请就近将答题卡所在的试题第四页邮寄、或送交各区县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调查队。邮寄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统计法》知识竞赛”。注意写明邮寄者的地址及邮政编码,贴足邮票。
竞赛试题
一、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于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修正。 ( )
2.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统计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 )
3.统计调查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