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社区概论
第一节:社区的含义和基本要素
一、社区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一)社区的含义。
1、“社区”一词的由来。
“社区”的概念源于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的菱。1887年,他在社会学名著《社区与社会》中,使用了“社区”一词,从此,“社区”成为社会学中的专用概念。腾尼斯也因此成为社区理论的创建者。腾尼斯认为,社区首先是在血缘、家庭、家族的自然基础上建立的血缘共同体,逐步发展和分离为人们居住在一起的地缘共同体,最后进一步发展为精神共同体。
2、社区的定义。
第一次给“社区”定义的是美国芝加哥大学的社会学家罗伯特E帕克(Robert Ezra Park)。他认为,社区是“占据在一块被或多或少明确地限定了的地域上的人群汇集”,“一个社区不仅仅是人的汇集,也是组织制度的汇集”。帕克对社区的定义,主要从两个角度讲:一是从功能主义观点出发,认为社区是有共同目标和共同利益关系的人组成的社会团体;二是从地域性观点出发,认为社区是在一定地域内共同生活的、有组织的群体。
我国社区概念最早是由费孝通翻译过来的。他将英文community翻译成“社区”,意在用“社”表示群、群体的意思,用“区”表明一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