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试驾协议书
委托方:
受委托方:
以下协议所有条文中委托方以甲方代称,受委托方以乙方代称。甲方与乙方就车辆交接及由试车造成的后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担保的车辆车主为:
车牌号:
二、车辆于 年 月 日来店办理,
服务因甲方服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驾驶员代为试驾车辆。
三、甲方对此期问车辆试车造成的里程数增加,及汽油消耗应予认可。
四、乙方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交通安全法,安全、文明驾驶。
五、甲方要求乙方外出试车期间,车速达到70km/h 以下,可在普通道路行驶,如果试车车速已达70km/h 以上,甲方同意乙方必须高速行驶,否则一但发生超速事故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六、如乙方试车期间车辆发生碰擦在乙方无责或次责情况下,乙方承担相应的一切赔偿责任。如乙方与行人或非机动车辆发生碰擦情况下,需首先从甲方保险中进行理赔,乙方不承担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