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函关于钢管等周转材料供应不及时致许昌市建安区恒宇建筑设备租赁站王东磊本项目名称许昌市碧桂园芙蓉台项目工程地点许昌市魏文路与宏腾路交叉口西南角我司与贵司于2018年4月1日签订了许昌市碧桂园芙蓉台项目的合同鉴于贵司多次出现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货已经给我司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现我司根据合同所约定的相关条款要求贵司按我司发给贵司报料单的规格数量足额按时供货到现场指定地点否则贵司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鉴于此我司函告告知如下一请贵司收到本函之日起两日内向我司提供2019年3月4日发给贵司报料单上的所有周转材料详见附件一二贵司若不及时供货给我司因此造成的损失我司将直接从租赁费用中双倍扣除如贵司拒绝履行我司将进一步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贵司的违约赔偿责任为避免双方损失进一步的扩大同时也给贵司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声誉损失望贵司能权衡利弊及时履行合同内容三我司在发出本告知函后三天之内贵司务必委派人员来我司磋商定夺若未来人协商我司视贵司单方违约我司将依照合同予以终止合同我司项目因贵司周转材料供应不及时导致的停工等一切与经济损失均由你司负责承担同时王东磊本人也负连带责任我司将保留诉讼的最终权利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