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
出卖人: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地:
联 系 电 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车位产权和使用权的约定
1、出卖人投资建设的xx市xx区xx大街x号“xx大厦”院内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其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2、出卖人自愿将该设备内的车位使用权以人民币现金结算方式卖给买受方使用。
3、车位使用权年限为 年。
4、买受人自愿购买该车位使用权。并依据本合同约定获得该车位使用权不另外办理使用权证书。
5、因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等造成车位损毁,使用权终止,双方互不赔偿;如政府行为将该车位征收或拆除,政府所给予的赔偿,归买受人,出卖人不另外赔偿。
6、买受人在取得车位使用权后,如需转让、赠与、遗赠、抵押、出租等与使用权有关的权能转移,必须向车位所在地的物业公司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买受人所购车位的基本情况
1、车位地址: “xx大厦”院内。
2、所购车位情况登记:
该机械式停车设备为钢架升降结构,共七层(地下两层、地上五层)。
车位号
层数
容车高度
(单位:米)
车位最大承重
(单位:T)
备注
该车位具体位置见本合同附件“车位平面图”。
第三条 价格与付款方式
1、该车位使用权单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次性付款。
第四条 车位交付期限
1、买受人交清购买车位款并与出卖人签订本合同后,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
2、如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