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办理学生成绩证明等查询工作流程
学生因就业、出国(境)留学等原因需办理在校成绩证明等查询工作时,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办理流程 (一)在读学生 1、在校成绩证明 (1)在读学生需办理在校期间成绩证明及大学英语四、六级或 A 、B级成绩证明时,应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学部教务科,由学部教务科审核后为学生提供在校成绩证明,并加盖学部教务科印章。 (2)学生持加盖学部教务科印章的成绩证明到校本部教务处(校本部教一楼404室)加盖北京城市学院学生成绩专用章。 2、高考入学成绩证明 在读学生需办理高考入学成绩证明时,应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到校招生办公室(校本部教三楼103室),由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为学生提供高考入学成绩证明,并加盖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印章。 (二)毕业生 1、在校成绩证明 毕业生需办理在校期间成绩证明及大学英语四、六级或 A 、B级成绩证明时,应持本人毕业证或身份证原件到校教务处(校本部教一楼404室),由校教务处审核后为学生提供其在校成绩证明,并加盖北京城市学院学生成绩专用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其代办人须持有委托人的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方可办理。 2、高考入学成绩证明 毕业生需办理高考入学成绩证明时,应持本人毕业证或身份证原件到校招生办公室(校本部教三楼103室),由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为学生提供高考入学成绩证明,并加盖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印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其代办人须持有委托人的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方可办理。 3、报到证遗失证明 毕业生需办理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时,应持本人毕业证或身份证原件到校就业指导中心(校本部图书馆楼402室),由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为学生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相关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其代办人须持有委托人的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方可办理。 4、毕业证明 毕业生需办理毕业证明时,应持本人毕业证或身份证原件到校教务处(校本部教一楼404室),由校教务处为学生提供毕业证明,学生持毕业证明到校长办公室(校本部教一楼305室)加盖学校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其代办人须持有委托人的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方可办理。 学历认证中心、公证处、移民局、大使馆、国外学校及用人单位等查询我校已毕业学生相关信息 ,须向校档案室(航天城校区图书馆楼五楼)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函及相关复印件(可传真或直接送达),由校档案室审核后提供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加盖档案室印章。单位与个人需学校提供学生档案信息出现下列情况时,档案室有权拒绝:与学生档案无直接关系、无法准确说明需求目的、需求目的被质疑。 二、受理时间:每周二、四全天(假期不予办理)。 备注: 1、各相关部门电话 档案室 :62473680 教务处 :62322619 校招办 :62321818 就业办 :62322646 2、学校不为学生提供相关证明的翻译服务,但学生可持相关翻译件和原件按以上相应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