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制订日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工程机械配件,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产品项目、数量、单价及金额:
项目
商标
产品名称
单价(元)
数量(套)
金额(元)
1
2
3
4
5
6
产品总金额:人民币 (RMB 元)。
购销条款:
乙方生产的货品必须标注甲方指定的“xxx”商标,货品材质、硬度、规格、颜色等必须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加工制造,货品外表必须平整光滑无毛刺,材质成分必须均匀无色差、无裂纹、无伤痕等。
乙方不得把标有相同或近似以上商标的任何产品出售给其他人或私自进行销售。否则,由此所造成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予甲方。
双方本次经济合作事务及以后此类合作均属甲方的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