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采
购
合
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度采购合同
采购商(甲方): 合同编号: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采购商向供应商购买__ (以下简称“产品”)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总则部分
一、标的物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1
2
以下空白
总计 (含17%增值税)
¥:
RMB(大写):
1.产品的最终数量以实际入库合格产品数量计算,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后,乙方向甲方提供 万元人民币作为质量诚信保证金,双方终止合作关系后的壹年,且所供全部产品质保期结束后的30日内无息返还。
2.上述价格已包含货物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税金、利润等运送到采购商指定交付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做出不利于采购商的价格调整。
3.标的物的用途(即明确用于行车的合同号、用户单位、行车规格型号、几台行车)
4. 乙方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对所负责供应类别的配套产品应储存一定的库存,大批量订货乙方应按照甲方采购人员通知数量分批次送货,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产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每月保证需求。
5. 具体的标的物以甲方每次向乙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乙方应该按照甲方采购订单下达的规格、数量、品牌及订单上载明的要求进行设计、生产,不得超计划供货。
二、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1、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采购订单打印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将产品交付甲方要求地点,并注明收货人姓名、电话(后附送货清单格式)。
2、产品应于本合同生效后订单下发之日起 日内把货做好,待甲方通知时发货,交付至采购商指定地点 。供应商应在产品交付运输前二日内书面通知采购商到货日期。(交货时必须附带双方订货资料,包括合同、技术协议、图纸等)
3、乙方送货时间为每周一~周六,非特殊情况且应甲方要求应避开周日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三、质量、验收标准、质保期
1.1供货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 国家 标准的要求,并且应当符合 相关行业标准等 方面的相关要求,达到 最终用户 的使用要求。
1.2非标产品按照甲方技术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交货;
1.3如检验发现产品不符合本合同产品质量标准条款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2.1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标准等 方面的有关规定,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但甲方的验收不免除乙方的任何质量责任和义务;
2.2甲方验收方法: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数量按照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外观检验包括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外包装及标识等;
2.3每批进货物资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出厂检验报告;
2.4甲方应在产品进场验收后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后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提出异议,但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产品不合格或存在质量缺陷的,提出异议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 3.1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供应商品质量合格,一经发现所供应商品有假冒伪劣的,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其所供假冒伪劣产品市值10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并永久性取消卫华集团及各子公司配套资格的权利。
3.2产品的质保期为随甲方起重机整机配套使用之日起 壹 年内免费三包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乙方供应其产品必须以甲方配套出厂之日起实行三包。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因乙方配套产品质量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服务不及时,而甲方代乙方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20日内无条件为甲方处理所积压的物资(进行退货或换货)。
四、运输及保险
1. 乙方应采用 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2.乙方货物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前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所有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及包装物的回收
产品的包装应 : ,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六、价格、支付、发票的开具、入库手续的办理
1.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
2.支付时间为:产品经甲方入库验收合格后,双方根据每月入库清单进行结算;支付日期为次月10-31日,甲方按照乙方上月发票入帐金额以支票/汇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乙方货款(质量诚信保证金除外)。
3.乙方在交付产品三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标的物相符 17% 的增值税发票。
4.乙方送货后,应到甲方办理送检手续,检验无异议后于当日办理入库手续。
5.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