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流程
印章包括
1、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公章、法人名章。
2、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名章。
3、集团和子公司职能部门印章。
4、项目部印章。
印章管理人
1、集团公司公章、法人名章由集团总裁办专人保管。
2、子公司公章、法人名章由子公司综合部(或办公室)专人保管。
3、集团和子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银行预留印鉴由出纳保管。
4、集团和子公司职能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5、项目部印章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印章监管人
印章管理人的直接上级为该印章的监管人。部门负责人管理印章,监管责任亦由本人承担。
印章管理责任
1、印章保管人严格按照【2011】5号文件《印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
2、每次用印,以“印章使用审批表”为用印凭据。每月末顺序装订“印章使用审批表”保存备查。
3、违反制度规定用印,印章保管人须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印章监管人承担连带责任。
印章使用审批权限
1、对外签署合同、协议,按合同、协议审批流程办理完毕后,由综合部(或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用印。未按审批流程办理的合同、协议,由集团总裁审批或授权审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