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
1、 甲方已于年,月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乙方聘请甲方担任工作:
2、 甲方在担任乙方 工作期间, 将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业秘密, 也可能因展行职务
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 甲方充分意识到,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乙方之
财产,该商业秘密的对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
全 甲方在乙方任职,将获得乙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乙方之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
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章”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一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
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主要指如下内容:
1、经营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推广计划、培训资料、业务报表或数据、财务资料、员
工结构、人事信息数据、和薪资结构、合作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