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王文灵, 男,1980年10月05日出生,回族,住泊头市胜利西路。
协议人:姜盈, 女,1982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住泊头市胜利西路路
协议人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王文灵与姜盈自愿离婚。
儿子卡卡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夫妻有座落在上河城E区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38万元,现协商归儿子卡卡所有,女方拥有暂时居住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归女方所有,南方暂时享有使用权。
债权及债务归男方负责。
男方可在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