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2年全市县级以上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以上人员。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除2012年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