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模式
(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中政府的作用
政府参与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主要是基金筹集的监管, 基金营运的监管和革金给付的
监管。由于社会保险金市场上存在着市场失灵,政府就必须要发挥重要作用,保证社会保
险基金的收缴、安全营运、基金保值增值等每一个环节都能够正常稳定的运行。 因此,政
府积极作用的发挥,就对于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模式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政府应当承担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险和监管模式,避免决策上的失误。
我国的现实情况是人口众多,社会保险的覆关面还很窗,经济发达程度还不够高,国民的
参保意识不强,这就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模式,使
得政府能够充分发挥其积极的作用而又不会限制市场机制的作用。
其次, 政府应当要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具体计划和措施,计划和措施应当体现政
府的社会责任,运用各种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为基
金社会的正常发展提供稳定机制.
再次,政府应当制定各种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架构,严格规
范社会保险的建立、运行和监管。
最后, 政府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