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鲁招委〔2012〕13号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12〕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12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11〕22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省招生委员会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录取组、秘书行政组、督察信访组。各组工作职责如下: 录取组:负责与招生高校就录取相关事项的联络、审核录取结果、掌握录取进度;负责计划审核及变更、公布缺额招生计划、投档、提供录取信息、数据统计、网络安全、技术支持;负责打印、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