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雷心绪,男,1976年1月8日出生,住在南安市码头镇坑内村官林路80号
协议人:雷亚燕,女,1976年11月18日出生,住在南安市码头镇坑内村官林路80号
协议人:雷心绪与雷亚燕1999年1月11日在南安市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1年10月18日收养一个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雷心绪与雷亚燕自愿离婚
儿子雷迅由女方雷亚燕抚养,男方无需付抚养费。
由女方雷亚燕付男方雷心绪
夫妻无共同债券及债务。
雷心绪随时可以去探望儿子雷迅及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