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样式及签署
1、投标文件以中文书写,应准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或以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盖章确认。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使用正本的复印件。
3、每份投标文件须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包装,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交本公司招标采购部签收。
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在投标截止期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需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仍须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
5、投标文件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盖章确认方为有效。
6、为方便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放置在投标文件正本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