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1. 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 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 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则。
2. 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 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3. 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 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 如果还无法解决, 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4 员工录用者后.如需离职者请提前45天告知本厂负责人后才能离职。第二章 厂规守则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 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 而各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 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 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3. 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 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 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 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 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4 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5. 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6. 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7. 员工未经批准, 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 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8. 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9. 讲卫生, 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10 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机械设备必须每天保养, 如果出现故障, 应立即切断电源, 请机修工来修理或 11. 主管, 不能私自乱动。12. 保持厂内设施的整齐, 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 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13 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14 遵守财务制度, 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15. 遵纪守法, 文明用语, 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违反者罚款50元16. 严禁烟火, 不准在车间内抽烟: 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 严禁留客住宿。17. 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助, 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己部门员工, 不可跨越其它部门。(除临时调动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