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级经济师考试评定标准
2015年经济师考试复习备考已开始,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全方位了解2014年的经济师考试,预祝您取得好成绩!高级经济师评定标准(各省要求有所不同,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经济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鼓励经济专业人员刻苦钻研业务,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提高电力经济管理工作水平,促进电力工业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经济管理工作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定标准,作为电力经济高级经济师评定的依据。
第二条按照本评定标准,经评审合格并获得高级经济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高级经济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其职务聘任和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决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各单位、各部门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电力经济专业划分为计划管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力营销管理、物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六个分支专业。
第三章申报人员技术资历鉴定标准
第四条基本资历
(一)本人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二)本人所取得的经济师(含工程师、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企业三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