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实用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是幼儿园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幼儿园与家庭、教师与家长联系的纽带,是联系幼儿园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桥梁。家长委员会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协助幼儿园贯彻《幼儿园教育纲要》,提高教师和家长自身的教育水平,是形成幼儿园、家庭和社会的立体教育网络,加深家长、社会和幼儿园相互信任和理解的重要途径。实验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组织。家委会在家委会组长的带领下、在园长的协助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主要任务:协助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园内各班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经验交流活动。
第三条:家委会具体工作:
1、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
2、注重提高园内各班家长家教水平,并与教师交流、协商、合
作,共同提高幼儿的保教质量。
3、适时听取、联系和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把有关的信息进行适当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共性问题反映给园领导或教师,帮助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4、以达到更好的家园共育效果为目的,热情为班级家长服务。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权利
1、有对幼儿园重大活动与亲子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有对幼儿园的收费情况提出质疑的权利。
3、有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咨询及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有对幼儿园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5、有对幼儿园大型活动咨询、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五条:义务
1、有教育自己孩子的义务。
2、有向学校反馈多数家长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3、有向幼儿园各项重要活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第三章 机构组成职责
第六条:家委会成员由思想品行好、热心配合幼儿园工作的家长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