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总则
1、以下 贸易公司简称甲方公司职员简称乙方。
2、应聘人员由甲方进行相应的职能考核,合格后在乙方的自愿下签定本合同,合同于签定日生效合同期为 ,如合同期满,职员需继续留任则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
3、乙方在职期间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4、乙方如不愿留职,应提前一个月办理辞职手续,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离职,离职时应对本职工作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移交,在移交有误时,乙方应向甲方解释其原因,如是因职员造成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工资。
奖惩
1、乙方在职期间对公司的业务有明显进展,公司应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应根据职员的职称而定。
2、乙方在职期间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影响公司形象;
私自将公司的信息转让他人;
乙方无故矿工,累积三天以上;
一切与合同相悖的情形之一。
工资与福利
1、甲方应每月按时按数发放员工工资,不得拖欠、误扣,如出现拖欠、误扣,甲方应向乙方当面解释,并补发工资和以书面道歉。
2、甲方如在合同期内无故解除合同,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赔偿,赔偿原则应按职员工资的双倍赔偿。
3、乙方如在合同期内无故停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乙方同样应向公司双倍工资的赔偿。
4、乙方按国家规定的八小时班制上班,每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