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及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B4 合同段
投 标 书
致: 福建省宁德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福建省宁德市福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 在研究了上述项目第 B4 合同段的招标文件 (含补遗书第一号、
第二号) 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
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
2第 B4 合同段由126+100 至X152+170. 877,长约 26. 071km,
技术标准高速级,沥青混凝土路面,另: 连接线 2. 058km,技术标准一
级,浙青温凝土路面。
3,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
开工通知书后,在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开工期内开工,并在 11.5 个
月的工期的内完成本合同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该工期从本投
标书附录内写明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4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
件,以本投标节附录内写明的金额提交大约担保-
5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90 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
和格遵守本投标节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
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
通知书将构成我方遵守的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7. 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
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