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天津市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 220 号
法定代表人: 张想洲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已经 (或将要) 知悉甲方的保密信息。为了
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 防止该保密信息被公开披露或
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甲方及其关联机构向乙方所披露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信
息:技术信息,如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
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
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
的信息;,专有技术信息,如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
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人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
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二、保密信息的例外
保密信息不包括下述信息: 1、在甲方向乙方披露前已进入公共领域的, 2、
在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