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机租字: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有限公司
甲方因生产需要租用乙方设备,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租赁机械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中联牌37米混凝土泵车 ZLJ5292THB125-37 壹辆
二、租赁形式:包月使用,按月计费。
三、租赁时间:自2011年10月29日起至2011年11月20日结束。
四、使用地点:*********
五、租赁单价:机械租赁单价按公司文件规定: 租金为人民币75000元整 /月。
六、结算及支付:
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费用经双方确认后交分公司财务中心划转。
七、机械的交接及验收:租赁机械向甲方交接时,甲方应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接手续,否则,视为机械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
八、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租赁期间甲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如甲方需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2、甲方应提供安全工作环境,施工便道、工作场所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安全标识、照明齐全。作业前应向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章指挥和要求乙方操作人员违反机械操作规程。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负责租赁期间设备的燃油。
乙方职责: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性能符合使用要求的设备,并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所租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
2、乙方按甲方要求配置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生产调度,不得无故脱岗,如有违反,甲方按100元/每次扣减租赁费。
3、租赁期间操作人员应精心保养设备,使设备状况完好。设备在租期内
发生故障,乙方要及时进行维修,月修期超出三天的部分不计租费。
4、乙方承担租赁期间因操作人员过错造成的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责任(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除外)。
5、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