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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不复 上传于:2024-07-05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有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符合下列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卫生初级(士) 1、药、技士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护士 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三年制及以上);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三年制及上);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二、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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