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南通东方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随着南通移动通信光缆传送网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纳入代维管理的线路设备数量日益增多,这对于线路维护人员的要求就越来越高,相关责任就越来越重大,同时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为规范代维公司的管理,确保我们代维线路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现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基本工资报酬为每月 1800 元/人(住宿、伙食由甲方提供)另根据个人工作表现每月给予 300-1000 元的奖金。合同期间,乙方辞职、或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甲方将扣除乙方两个月工资。
乙方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技术素质,肯吃苦能耐劳,熟练掌握维护线路的各项技术规范,熟悉图纸,熟悉路由,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做好线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保障线路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根据移动公司要求:所有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维护资格证书。甲方将定期按照省或地区的要求组织乙方参加各项相关技术及规范的培训、考核。乙方在培训期间必须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技术,争取一次通过考核,如一次未能过关,补考费用自理。
甲方对维护范围进行分段承包制,乙方必须在甲方分配的维护线路上,随时掌握线路的变动情况,严格按照维护周期进行认真、细致的巡查,及时排除障碍隐患,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如乙方失职,在维护线路上出现损伤、障碍未能及时发现的,每次罚款人民币3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开除。甲方将不定期的在乙方维护的线路上设置维护卡,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发现的,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乙方在巡查时每天必须有维护工作记录,每月必须有书面小结报告。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食宿、统一服装、严禁进入不正当娱乐场所。请假必须提前向甲方领导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并指定合适人员代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