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创业,营造良好的校园创新创业氛围,现根据《某某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某某院学〔20XX〕1号)文件,对过去一年我校大学生的创业经营活动进行奖励,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时间范围 20XX年6月1日—20XX年9月30日
奖励对象
在校或毕业一年内自主创业的学生
奖励条件
1.在上述时间范围内,注册为个体经营户、企业,为法定代表人;
2.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处分;
3.项目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已获工商税务部门审批;
4.诚实守信,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者。
四、奖励办法
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注册为公司的,根据注册资本,奖励3000-5000元。若是合资创业的,学生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40%的,以实际出资的金额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申请人须提供材料
1.《某某城市职业学院毕业生自主创业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及复印件;
3.《公司章程》的复印件,合资创业的需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出资协议书或股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4.注册后运营3个月的证明材料,如银行流水。
5.创业者半身照片,能体现创业者的精神面貌,照片中最好能够有公司的标识,分辨率达到XX00 X 1200以上。
6.创业者的创业经历简介、公司运营情况及业绩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