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北石家庄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为3月13日
2009-12-25 09:59:41 作者: 来源:中人教育 点击数:4225
2010年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较往年提前1个月,敬请报考者注意。
一、 网上报名开通时间:
2009年 10月15日至10月22日。
报名网址: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 http://jszg.hee.cn/。现场确认时间:10月24至10月28日。
二、考试时间:
教育学:2010年3月13日上午 8:30--10:00 教育心理学 :2010年3月13日上午 10:30--12:00
三、报考条件:
1. 拟申请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2. 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石家庄境内;
3. 本次考试分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两个层次进行。申报高等学校层次考试人员要求为我省境内高等院校在职或者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其学历为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申报中等学校层次考试人员要求起始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党校学历暂不认定教师资格;双专科不能按本科认定教师资格;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不得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考试费用:
1、报考费用:根据冀价行费【2006】42号文件精神,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每人每科25元。
2、教材费用:教师资格考试指定教材,高等层次:《高等教育学》22元,《高等教育心理学》24元;中等层次:《中等教育学》25元,《中等教育心理》25元。
五、考试形式及作弊处理办法: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每科试卷满分100分。每年考试一次,每年三月第二个周六举行,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单科考试成绩60分为及格,两门考试均及格者,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发《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单科及格发单科成绩单。本次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随下一次考试报名补考,补考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经补考仍不及格的,单科成绩作废,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课程考试;考试作弊者,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已经取得教师资格,按骗取教师资格论处,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有效期5年,5年内没有取得教师资格的,应重新参加考试。
六、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浏览报名注意事项,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必须清晰完整。
2、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