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平邑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山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生态临沂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生态临沂的决定》、《生态临沂建设实施方案》和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平邑县生态市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2008—2012)》指标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开放、富裕、文明、美丽的“新平邑”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大生态平邑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加大投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共赢。
二、“十二五”主要目标
(一)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转方式调结构取得重大进展,三次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7%。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削减12%、12.4%、18%、16.5%。按照分配指标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省控重点河流全部消除劣Ⅴ类水体,市控重点河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