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申请报告
壤塘县中壤塘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处:
由我公司承接的壤巴拉非物质文化传习创业园唐卡创作中心建设项目和壤巴拉非物质文化传习创业园村民多功能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壤塘县中壤塘镇。本工程建设规模建筑占地面积2221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6090平方米。施工现场用电量为300千瓦。其中:塔吊2台共80千瓦;350型搅拌机2台共16千瓦;钢筋切断机2台共16千瓦;钢筋弯曲机2台共10千瓦;电焊机2台共90千瓦;对焊机2台共68千瓦;震动器2台共8千瓦;照明及小机器用电,12千瓦。
现特此提出施工申请
申 请 人:四川祥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日期: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