筚路蓝缕 开创电力教育先河
1956.1 创建长沙水力发电学校
新中国建立前,湖南电力行业没有一所学校。1956年,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基本确立。从此,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始了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6页)。因此,我国教育事业从1956年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56年高等教育部召开全国中等专业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为适应第二个五年计划对中等专业干部的需要,在最近三年内,中等专业教育要加速发展。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湖南境内的电力中等专业教育事业便应运而生。
根据“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电力是工业的先行”的方针,电力工业部于1956年1月25日下文决定,新建长沙水力发电学校,设置“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钻探”两个专业。3月份成立学校筹备处,在长沙市城南路30号办公。在筹备处主任于斌的带领下,以“革命加拼命”的精神开展工作,一面抓基建,一面组建教职工队伍,一面开展招生,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