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新人考函[2010]14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各地、州、市人事(劳动人事)局考试中心,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新疆军区司令部动员处、政治部干部处、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干部处、自治区公安厅现役办: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 0 1 0]1号)精神,现将我区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各地、州、市要加强对考试的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报名等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试辅导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由自治区审计厅相关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自治区直属单位可在本人主管单位办理报考手续。无主管单位的考生可在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或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会员部)办理报考手续。
报名时使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人事考试报名表》和审计署编制的《审计考试报名卡》。
二、报考条件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
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
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
取得博士学位。
4、其他需说明事项: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后,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其他需说明事项: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后,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考场原则上设置在省会城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场
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批准,并报全国审计考办备案。
全国审计考办确定国家统一的合格标准。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事、审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人才需求情况,确定当地当年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审计考办备案。
对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审计考办颁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对符合当地当年使用标准的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颁发考试成绩有效证明,该证明在本地区范围本年度的评聘工作中有效。
(报考条件由自治区审计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