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报销申请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关于员工社会保险的缴纳事宜,目前涉及到公司在职的三名户籍不在本省的销售人员。该三名员工均已在户籍所在省份或现有居住地通过挂靠公司的形式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多年,且缴纳社会保险所依据的工资基数及缴纳标准与本省不同,如果将其社会保险关系从现有投保地转移到本省,将会直接影响到员工今后的个人利益。鉴于社会保险对个人及企业的重要意义,特向公司申请,以单据报销的形式给该三名员工报销社会保险。具体建议如下:
根据公司现在在湛江市的投保标准按照员工的职级标准每年初报销上一年员工社会保险中企业缴纳的金额。
报销社会保险的员工需提供挂靠公司的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收费方名称为“挂靠公司的全称”,项目为“代缴社会保险”,金额为“企业承担部分与个人承担部分之和”。财务专用章需与企业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缴纳保险的员工提供所在地社保局收据,要求同上)
报销社会保险的员工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明细,如下表
项目
缴费基数(元)
缴费期间
企业比例(%)
企业金额(元)
个人比例(%)
个人金额(元)
备注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