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债权人:
借款人:
保证方式:1.保证人 2.抵押 3.质押
保证人名称(1):
保证人名称(2):
保证人名称(3):
保证人名称(4):
动产质押:
房地产抵押:
财产权利质押: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债权人、借款人、保证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调,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种类:人民币借款
2、借款金额:(大写)
3、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
4、借款利率:利率每月__________计收。
5、借款的偿还:借款人和保证人在合同及借款凭证规定的借款期限内主动还本付息。
6、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应当向债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债权人的书面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债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利息。
7、合同记载的借款日期及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第二条:借款人及保证人的义务
1、借款人应严格按合同及借款凭证规定的期限归还本金和利息。
2、借款人应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如果不能按期偿还还需要延期的,借款人应当在借款期限届满5日前向债权人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债权人书面意后,双方签订延期协议书。
3、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提供担保,对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提供连带赔偿责任保证。
4、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赔偿责任保证。
5、保证人的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拍卖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保证人的担保期限为借款到期日起两年。
第三条:违约责任
借款人如不按期还本付息,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已借的本金和利息;对逾期未归还的借款除每日加收1%的罚息外,并承担本金额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与合同中利息、罚金、罚息、本金等不发生合并冲突,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四条:其他约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权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
(1)借款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材料不真实。
(2)借款人及保证人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后,无力向债权人偿付借款本金。
(3)借款人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