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嗜期将至,为切实做好嗜假各项工作,合理科学地安排好学生的暑假生活,
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衡水市教育局衡教基
【2012) 24 号《关于做好 2012 年中小学旦假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里
假工作安排情况通知如下,请认真贰彻执行-
一、放假时间安排
2012 年暑假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7 月6 日开始,8 月 31 日结束,9
月1 日正式开学; 普通高中从7月9 日开始,8 月 19 日结束,8 月 20 日正式开
学;幼儿园实行教师轮休制度,确保部分幼儿入园需要。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放假
时间安排,严禁随意调整修期时间。
二、认真做好放假前的有关工作
《一) 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
格贵彻执行国家、省、市、且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扎实
做好放假前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对广大教师、学生
集中进行防火灾、防传染病、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雷
击、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要加
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增强家长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意识。同时,发挥
各方面的作用,做到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对校园校舍进行一次全
面、细至的安全大检查, 并利用假期做好学校校舍和各类教育设施的巡查、 改造、
维护和修缮工作,对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坚决停用或拆除;要重点做好微机室、
仪器室、图书室、食堂和水源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
吊; 要根据实际,科学制定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
度和信息报告制度; 同时,要确保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做
到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三) 做好假期法制教育工作。要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社会公德和遵纪守
法教育, 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维护社会公德, 模范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不吸烟、不喝酒、远离毒品,自觉抵制不健康的书报杂志及音像制品,不进游戏
室、台球室、录像室、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参加以夏令营为名进行的各
类违规、违法活动. 各地各学校要有效防范校外机构以夏令营为名组织学生参加
各类违规、违法活动,一经发现,要坚决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
三、严格规范中小学假期教育行为
署假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补
课,不得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不得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
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 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不得从事
有偿家教或者诱导、上暗示、强制学生接受、参与有偿补习或向学生宣传、推介有
偿家教活动: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在职教师不得擅自受聘于其他教育机构任
兼职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故城县教体局关于严禁假期乱
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通知》精神,并逐级签订责任状。
四、科学指导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
各中小学校要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鼓励和指导学生积极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可为学生按规定布置适量的家庭作业, 但不得增加学生
过重课业负担,要确保学生有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 丰富假期精神生活,使他们
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丰富阅历,快乐生活,健康成长。要教育引导中小学生
在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