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乙 方: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 网站的建设。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的内容、价款、开发进度、交付方式由附件说明。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 提供所有需要放到网上的资料交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3. 按照附录一的要求,及时支付费用。 4. 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按附录一的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的开发。 2. 在附录一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开发,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3. 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4. 乙方保证服务器7×24小时的安全与正常运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应按照双倍时间相应延长网站的服务期限。第四条:验收 1. 验收标准有以下几条: a. 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 b. 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c. 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2. 验收期为 天时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 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 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 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第七条 其它 1.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 附录规定的有效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届时双方若愿继续合作,应重新订立合同。 3.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录:项目的内容、价款、开发进度、交付方式
1. 合同金额 乙方提供的建站方案(见附录) 元。超过 个标准页面80元/每页面。 兆 email企业信箱 元。搜索引擎登记共 个/年 元、3721网络实名 个/年 元。费用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