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公司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
编号:
第一条 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涉密人员在保密工作中负有重要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XXXX公司保密委员会与涉密人员特签定本责任书。
第二条 涉密人员不得泄露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第三条 涉密人员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谈论保密事项及阅办秘密文件、资料。不得擅自复制、摘抄、销毁或留存秘密文件、资料。
第四条 涉密人员不在U盘、光盘等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及非涉密计算机上记录秘密事项和我公司科研生产情况。保密本、U盘、光盘、硬盘等载体须严格保管,并按规定领取、回收、销毁。
第五条 涉密人员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及涉密计算机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经批准由本人严格保管。
第六条 涉密人员不在计算机网络、通讯工具及公开发表的报刊、会议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七条 涉密人员不在涉外活动和技术交流活动中泄露国家秘密。
第八条 涉密人员不在出国访问、考察、技术交流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涉密载体;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九条 涉密人员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及我公司军工科研生产秘密。
第十条 涉密人员不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涉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