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为充分发挥职业技术教育为社会、行业和企业服务的功能,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促进职业技术院校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促进企业建立现代化的职工培训体系,加快产业升级。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校企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总则
(一)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遵循“需求产生合作、供给创造需求、合作带来共赢、共赢促进发展”的校企合作机制,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确立双方在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中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另做补充。
就业推荐、优先录用优秀毕业生
对于学校优秀毕业生,企业落实学生就业。落实学生就业是建立在合格标准基础上,按市场“双向选择”的要求而彼此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技工教育以就业为向导,企业录用具有相应岗位职业技能的合格毕业生,学校要帮助学生具有这些就业能力。所以,校企双方基于投入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现实利益的相应回报,校方要把人力资源输出质量关,企业在充分提出就业岗位的前提下也要把质量关,而学生本人在一定的条件下也有再选择的自由。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详细真实地介绍本单位的基本情况相应的资质书面材料,保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真实合法的法律地位。
2、甲方可作为乙方的就业基地,在甲方有用工需求的时候,乙方为甲方优先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供甲方选拔和录用。
3、根据甲方产业发展情况、生产经营规模和预期增长等人力资源增长过程中,负责向乙方提供企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及时向乙方提供用工需求信息。
4、 负责向乙方提供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状况,需求职业岗位描述,需求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