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胸牌管理制度
制定目的
为树立企业形象,提高全体员工的集团荣誉感,公司统一制作胸牌,为加强胸牌佩戴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管理部门
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行使实施、检查、监督等管理职责。
相关管理细则
全体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佩戴胸牌,并爱护胸牌。
公司举行活动时、集会或召开会议时,必须按规定佩戴胸牌,其他重要场合需佩戴胸牌时,另行通知。
胸牌一律挂于左胸前,不得装入上衣口袋或被外衣遮盖,否则按未佩戴胸牌处理。
新员工应于发放胸牌的当天开始佩戴胸牌,所有人员离职时应交回胸牌,否则按10元人民币折价赔偿。
所有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胸牌形象及内容或故意损坏胸牌,否则记行政警告一次;胸牌如有遗失或损坏应上报公司办公室补发,每枚扣缴工本费10元;因公损坏时,应报请公司办公室确认并补发。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和惩罚。
利用胸牌在外做不正当事情者;
私借胸牌给他人,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各部门负责人有义务监督本部员工按规定佩戴、爱护胸牌,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未按规定佩戴胸牌者,每次罚款10元,三次或以上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