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特种兵”军事夏令营入营协议书
甲方:山西泰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营员 之监护人(家长):
为保障家长和主办单位双方的利益,确保学生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特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入营协议》具体如下: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军事夏令营,并同意甲方对乙方于夏令营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全部安排(包括学习、培训、住宿、餐饮、保险等项目的全部安排)。
甲方向乙方收取军事夏令营费用“我是特种兵”军事夏令6天营费用为¥ 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可在开营前七天(含第七天)要求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由甲方退还乙方交纳的全部费用。开营后退营,乙方要求或以实际行动中途退出的;学费将不予退还。
乙方义务权限:
开营时间按招生人数不定期开营,在军事夏令营开始时间之前,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军事任务等导致夏令营推迟或取消,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不要求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费用。如军事夏令营开营时间推迟超过7日或取消,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还并只负责退还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不作其他额外赔偿。
一、乙方应在开营当天按时到指定地点,否则乙方须自行前往营地,如乙方在开营之后两天之内未能到达营地,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乙方缴纳的费用。
二、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夏令营全部费用,同时,乙方应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在夏令营开营前,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小孩进行行为规范、环保、安全纪律的教育
2、乙方行为违反夏令营营员守则的有关内容,不服从夏令营管理严重影响夏令营活动的;
3、营员活动统一由甲方负责安排。营员未经教官许可,不得单独活动和私自外出;不得参加有可能造成身体伤害的活动,如:游泳、攀爬、打架等,如因此发生意外,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乙方应如实向甲方通报营员的身体健康情况,如患有心脏病、哮喘病、癫痫病、晕车、晕机、精神状况以及其他病历等。若不如实通报甲方,出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向营员交代:禁止携带刀具、打火机、易燃物等危险物品。
6、乙方在夏令营期间未经甲方批准擅自离营的。
三、 对于该营员需特殊照顾的地方或需要特别交待事宜(如该营员对食物或药物过敏等),乙方已通过填写报名表作出说明。如果乙方对以上事项未能详细说明而使特训营未能采取适当防范措施,营员在营期间因此而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四、若乙方在军事夏令营期间损坏公物或他人财产,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甲方为乙方垫付该等赔偿,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军训对以下几种伤害不承担责任:营员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甲方不知道或难于知道的;学员自杀、自伤的;在营员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开培训活动场地期间发生的伤害;其他在军训活动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伤害以及在所有正规的训练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指的是训练中受伤、跑步中扭伤等)。
甲方义务权限:
一、甲方负责乙方在军事夏令营内的安全工作(包括训练期间的路途安全、食宿、活动的开展、游玩等)。如属甲方责任造成营员在营期间受到的身体及财物损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如乙方违反校规和特训营的规定或进行应当认识其危险的行为,而发生自身的身体或财物损害